【原標題:紀念民族區域自治法頒佈實施30周年座談會舉行】
  據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(記者崔清新)紀念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》頒佈實施30周年座談會17日舉行。1954年憲法,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。1982年通過的現行憲法重申了我國的民族方針政策。1984年5月,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民族區域自治法,同年10月1日該法正式施行。  (原標題:紀念民族區域自治法頒佈實施30周年座談會舉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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